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郑州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政文〔2013〕135号)精神,《郑州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我校研究生院制定的《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纪检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落实本“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申请类别及基本条件
(一)申请类别
1.“非专项”类别,选拔要求及条件按下述(二)“非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申请基本条件执行。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简称“后备人才”专项)类别,选拔要求及条件按下述(二)“非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申请基本条件执行。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思政骨干”专项)类别,选拔要求及条件按下述(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申请基本条件执行。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高校教师”专项)类别,选拔要求及条件按下述(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申请基本条件执行。
(二)“非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申请基本条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招收硕博连读考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1.本校和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全国重点马院应届硕士毕业生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4)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合格)或CET—6≥400(或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2.其他申请者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国家级科研项目骨干成员(限前五名);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限前三名);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限前五名);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含扩展版)刊物发表论文(论文须附检索证明);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在英语语言国家或招生目录中可选考的语种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CET—4≥425(或合格)或CET—6≥400(或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学院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及本校生源数量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3.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4.具有硕士学位;
5.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8.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在英语语言国家或招生目录中可选考的语种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CET—4≥425(或合格)或CET—6≥400(或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9.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报名时提交所规定的所有材料。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首先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审核签章后,由本人或所在学校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签章。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入学第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7.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的同意函;
8.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在英语语言国家或招生目录中可选考的语种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CET—4≥425(或合格)或CET—6≥400(或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四、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同时向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
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3.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4.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5.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应届生可提交大摘要和开题报告;
9.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附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招生单位规定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10.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11.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2.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另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该表教育部今年尚未下达,下达后将挂于学院网站,请及时关注);
13.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另须提交《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该表教育部今年尚未下达,下达后将挂于学院网站,请及时关注);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考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和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材料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dmybsbk24@163.com,不再接收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均为扫描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统一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发送。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须以“姓名+报考专项(简称:非专项、后备人才、思政骨干、高校教师)+手机号码”命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25日(若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为准)。
以下几种情况视为无效邮件和无效报名:
1.不按规定命名;
2.文件命名中的报考专项与实际提交材料中的报考专项不一致;
3.邮件中的报考信息与招生目录信息不符;
4.逾期发送邮件。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学院设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以及我院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2.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严格落实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原则。
3.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2024年5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进行公布。
六、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博士招生网报公告中公布。
2.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须先在网络报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
3.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1日—4月21日。
4.网络报名时考生须完成信息填写、缴纳报名费并进行确认,未缴费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5.考生报名时,须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证书或认证报告)扫描件等报考资格审查基本信息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学校发布的网络报名公告。
考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在网络报名时须在“备注信息”内注明“硕博连读”,或“非专项”,或“后备人才”专项,或“思政骨干”专项,或“高校教师”专项。
七、审核及准考
1.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网络报名信息及缴费情况,审核考生提交的基本报考资格材料,确定准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布。
2.准考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学院考核。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开始,具体下载打印网址将提前在学校研招办网站公布。
八、考核办法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包含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门,每门为100分。每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占笔试总成绩的比例权重分别为40%和60%。
2.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外语水平和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
3.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40%+面试成绩×60%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非专项类别”三个类别,学院组织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含)以上专家组分别进行考核。“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类别,按照二级学科方向组织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含)以上专家组分别进行考核。
5.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郑州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要求,且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综合考核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6.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综合排序按照专项类别排序。
8.“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非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三个类别,综合排序按照报考导师分别排序。
九、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
1.学院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按照专项类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非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三个类别按照报考导师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4.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十一、相关说明
1.2024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不包含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2.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所有考生须达到报考单位要求的外语水平,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语水平考试。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予准考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5.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因部分导师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士,已无普通招考计划,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向报考单位或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
6.如教育部关于2024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2月21日